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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嘉善县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援助对象个人申报和单位需求申报公告
2008年04月14日 嘉善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根据嘉兴市人事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嘉人才〔2008〕4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今年全县的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现对援助对象个人申报和单位需求申报公告如下:

  1、凡嘉善县生源,身体健康,无残疾,且家庭持有效期内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和《低收入家庭援助证》、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优惠证》、残联核发的《特困残疾人优惠证》的2008届大中专毕业生,均可申报就业援助。

  2、凡在嘉善县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如果需求2008届嘉兴市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均可申报。

  3、申报办法:援助对象个人申报请填写《嘉兴市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申请表》,经所在乡镇(街道)审核盖章后,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援助对象单位需求申报请填写《嘉兴市企业需求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申报表》,盖章后报嘉善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4、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4月25日。

  5、各县(市、区)人才才交流中心根据援助对象个人申报和单位需求申报情况,经核实后,帮助援助对象推荐就业,对接收2008届嘉兴市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的单位,新闻媒体及嘉兴人事人才网(www.jxrsrc.com)嘉善人事人才网(www.jsrcsc.com)将进行重点宣传报道。

  6、嘉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人:石 健,联系电话:0573-84032440。
  


  附表二:嘉兴市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申请表

  附表三:嘉兴市企业需求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申报表

  
  
嘉善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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