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罗星街道村、社区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宣传文化发展基础,为街道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文化保障,根据善委〔2012〕61号、62号,善委宣〔2013〕72号、73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宣传文化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和主要职责
村、社区宣传文化员定性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特定公益性岗位,实行“县指导培训、街道统一招聘、街道村、社区共同管理使用”的模式。其主要职责是在街道宣传文化部门的组织指导下,做好村、社区宣传文化工作并向辖区内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指导和服务。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宣传文化员7名、农村社区宣传文化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能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执行力,热爱宣传文化事业和基层工作。
2.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9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3.具有嘉善县户籍(以2020年4月9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有一定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能。
四、岗位待遇
村、社区宣传文化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工作业绩突出者,将择优推荐为村社区后备干部、街道文化站工作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4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2.报名地点:嘉善县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嘉善县魏塘街道车站北路97号)。
报名需提交:①两张近期正面红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②身份证;③学历证书;④户籍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写好《报名表》(见附件)。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不足1:3,将按比率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本次报名考试不收取考务费。
2.资格审查。街道招聘办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者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3.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应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1)笔试。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录计划3名以上职位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宣传文化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应变策划等能力和才艺特长,评委现场进行评分,并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总成绩。总分由笔试分数按40%,面试分数按60%,两者相加确定总成绩。
4.体检与考察。对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的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聘用。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在职人员要及时与现工作单位沟通并办妥有关手续,如因此影响聘用的,由本人负责。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聘用人员享受罗星街道规定的员工待遇,并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罗星街道负责解释。招聘公告、领取准考证时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将在嘉善县人事人才网(https://www.jsrcsc.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89101102
附件:
嘉善县罗星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2日